首先说,讲道德肯定是对的,我也支持。
我记得120码的话要求跟车距离100+吧,而远光100米落地了。
我个人是极度讨厌市内有照明路段开远光的。
开始高速和国道上跟车超车时也切近光,直到碰到几次路上有异物和动物才意识到危险。现在除非高速堵车或者车很多,晚上一律远光,大不了跟远点或者自己去当头车。
自己遇到过危险后,高速上后车远光也常会晃到我,但是不会向以前一样路怒了。
【 在 vta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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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应该安全第一,但也应该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注意下道德。
: 长时间近距离跟车开远光并不能提升安全值。还可能把前车激怒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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