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几个司机能躲过?
这不tmd扯淡吗?一方直行一方转弯,谈什么让右?双方都直行再谈让右
【 在 smthby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情况下执行左让右原则。交叉路口,三轮车没有让右方的车辆,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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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01.226.154.*
FROM 101.226.154.*
我说了让右的前提是双方都直行,本案符合这个前提吗?
【 在 smthbyd (共同经营法律基础)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三轮车来说,小车是他的右方来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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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不tmd扯淡吗?一方直行一方转弯,谈什么让右?双方都直行再谈让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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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107.*
三的优先级高于二
【 在 smthbyd (共同经营法律基础)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五十二条
: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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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对的,红车直行的话,本案三轮主责以上
【 在 gemini (狗百岁)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前提根本经不起推敲。 假设红车直行,难道责任就颠倒过来了? 那三轮车的命运就要掷色子了,右方来车直行,撞死活该;红车拐弯,撞死家属收钱。 你觉得三轮车可能停下来看红车的方向灯吗? 更何况红车如果右拐,三轮车根本看不见他的方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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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能会说,那红车应该自觉。假如红车到了路口要右转,自觉停下来等三轮车过,三轮车这时候要猜了,红车是要直行还是右转(因为他看不到右转方向灯)? 等了半天红车不动,好那就假设他要右转,然后自己接着走。。 这不瞎胡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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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我知道有行政复议的案例,停车等红灯时玩手机被罚
司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认为等红灯时不属于驾驶状态,不适用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但被驳回维持原处罚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我觉得希望不大,上海那个“停车等灯时属于驾驶状态”我倒是希望有人可以去挑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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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01.226.154.*
FROM 101.226.154.*
我也说过好多次了,这种行为我们不处罚的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多少次了,按“等红灯时属于驾驶状态”的规定,所有摩托车司机在等红灯时抓痒擦汗都是违法行为,这反人类的程度比闯黄灯还过分。你们这么执行默默执行就完了,还非要给这规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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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我也觉得不合理,但我无力修改法律,只能接受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处罚是你们的执法选择,但按这个规定,你们有处罚一个人类进行正常生理行为的权利,你居然觉得这样的规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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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