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几个司机能躲过?
不是你这个意思。是会车的双方的认识都应该一致。两方的认知不同,那会出混乱的。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丁字路口支路让主路有什么乱套的?你觉得在二环里面开车,每经过一个胡同口的时候你都要减速停车观察看看右边胡同口有没有车出来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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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解释更说不过去了。那为何不把三放在二的位置?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的优先级高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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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可以按照右方来认识,没任何问题的。效率都安全都可以保障的,你非得要改一个
规则,这叫什么?没有问题也要创造问题,以此彰显自己牛叉?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双方的共同认知就是,不知道我是不是优先,所以先减速看看。这就是我说的牺牲效率保证更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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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犯傻,咱们应该想办法把他们纠正过来,咱们也跟着他犯傻?
还记得当年ga解释闯黄灯也跟闯红灯一样处罚的么?为什么最后不了了之?就是因为这
是犯傻。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过了,你去问ga部,别问我。这个解释出来的时候,我在版上也吐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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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没看前面聊天,瞎插话。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可能一致,都会加速认为自己先到的,应该优先,或者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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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类似案件判罚的,找我们律师代理啊。
我免费接下来,挑战ga去。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是因为这个解释不像“闯黄灯”一样明显反人类,所以顺利执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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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能够挑战。让右原则的基础是保护驾驶员。拐弯妨碍了直行,这个逻辑应该让位
给保护驾驶员的逻辑。
再说了,从驾驶实际体验来看,右侧来车在垂直方向是过了马路中线,左侧车更容易观
察到。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我觉得希望不大,上海那个“停车等灯时属于驾驶状态”我倒是希望有人可以去挑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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