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路上交通事故/伤亡 到底是快车还是慢车?
够打你脸就行。扯谎最无耻。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挺清楚的,跟南京法官常理推断一样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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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瞎话张口就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有交裁内容(包括交裁责任认定即:“胡某某与周某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一审判决中一审砝院认为部分包括:“本起交通事故中,胡某某与周某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本院予以采信”。
你是什么眼神儿?从哪里看到一审推翻交裁定责?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胡某某对交3*警3定责没有异议,一审法*院3为什么要推翻交5*警3-的定责?”,你是不是-眼2神*不太好?前面说什么全责,现在又说什么一审推*翻交*3裁,自己树3靶子*打成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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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2.131.240.*
FROM 222.131.240.*
肯定有人说过转弯不让直行全责的话,你扯谎成性是因为理屈词穷。打滚有啥用,只会让更多人知道转弯不让直行必然全责,是不存在的。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了“某些”人是我吗?你这么紧张干嘛?没有人说过什么全责,但是你就是要反驳某些“没有人”说过的全责,即便没有人说过,你也确定“某些人”说过。眼神不好就老老实实承认,没有人会歧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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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连判决书都看不懂的可怜玩意,即便不知道什么叫丢人现眼,又怎么能把你屡屡硬牵扯进来的南京彭宇案,说成是别人惺惺相惜?惺惺相惜的不正是你么?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也有很多人拿着南京法官的判决去“打脸”彭宇
: 你这种编造一个不存在的观点安到别人头上,自己树靶子自己打的,跟南京法官必然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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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交裁、一二审砝院的这个认定,你有意见就当不存在?正确与否,与超速,速度过快可以作为事故原因之一,有任何关系么?理解简单的逻辑对某些人确实是奢望。
最后,这个责任认定本身,甚至连被告都认可,从法理上没有任何问题。速度过快、超速的过失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关联,这就是认定依据。主责,次责,同责这种程度的分别或许存在裁量因素,但有责不是,有责是几乎所有审判实践都一致的,无责才是基本没有。
这是个事实,不依赖于任何人意志而存在。至于是否合理,也根本不屑于跟满口谎话法盲逻辑盲掰扯,连基本事实都撒谎,还有啥好说的。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也有很多人拿着南京法官的判决去“打脸”彭宇
: 你这种编造一个不存在的观点安到别人头上,自己树靶子自己打的,跟南京法官必然惺惺相惜
: 拿着一个非机动车转弯不让直行、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却仅仅被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当成宝,暴露自己的水平低下还洋洋自得,给人看猴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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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2.131.240.*
FROM 222.131.240.*
也不先先把73楼删了就自抽耳光,不愧是你,哈哈……
一般过错和严重过错根本不是珐率术语,也没见诸任何砝条,你连地方性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性质的文件都搞不清,真可怜。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开始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攻击想象中的对象了?没有人说过什么全责,你造谣有人说过,谁在说谎?没有人说过一审推翻交裁,你非说别人说一审推翻交裁,谁在说谎?你说没有过错类型分为严重过错和一般过错的依据,我把条款贴你脸上,谁在说谎?
: 自己干的烂事往别人头上扔,你以为你是美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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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生效判决能打你脸的就是糊涂案?哈哈……知道脸疼就行。这是你忽悠速度过快、超速不能是交通事故原因的时就注定的,气急败坏那也怨不着我啊。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几线县城某个交3*警的糊涂定责,葫芦僧断的葫芦案,被你拿来当宝,你不跟南京法官惺惺相惜谁还能抢得过你啊?我看到葫芦僧断葫芦案只会吐槽,哪像你这么爱不释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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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你这个说砝(超速,速度过快不能是事故原因)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且被生效判决等事实证伪。
所谓单独发生过错行为根本是胡搅蛮缠且无依据,前述地方性责任确定标准全文无单独二字。
仅有超速唯一原因的事故,比如造成15死,14伤的隆阳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原因是超速。你也可以胡搅蛮缠说不是单独发生,因为还有路啊,路本身不适合超速?
要点脸真的很难么?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噗,你的眼神真的不好,基本阅读理解能力也差得厉害。我什么时候说过超速不用担责?你扯半天主责次责打空气呢?超速是一般过错是违法行为,有过错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我从头到尾说的都是,超速这样的一般过错,单独发生的时候不会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时候除了意外,必然伴随着某个严重过错的发生,严重过错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过错只是事故发生的条件。这一点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说得很清楚,北京交管的水平你不信,拿一个不知道几线县城的交警的定责说事,可见你也就这点水平了。
: 4.1本标准将当事人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以下称:A类行为)、一般过错行为(以下称:B类行为)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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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念兹在兹三句不离南京彭宇案珐馆的正是你,你才惺惺相惜……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说你跟南京法官会惺惺相惜嘛,别管什么判罚都有人支持的感觉,估计能让南京法官感动流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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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我早就告诉你了,这类地方性行政机关标准,根本不是珐率。过错行为及其与事故关联,才是认定责任的法理。这是无数生效判决所证实。客观现实,不是你不高兴就不存在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噗,你的眼神真的不好,基本阅读理解能力也差得厉害。我什么时候说过超速不用担责?你扯半天主责次责打空气呢?超速是一般过错是违法行为,有过错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我从头到尾说的都是,超速这样的一般过错,单独发生的时候不会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时候除了意外,必然伴随着某个严重过错的发生,严重过错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过错只是事故发生的条件。这一点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说得很清楚,北京交管的水平你不信,拿一个不知道几线县城的交警的定责说事,可见你也就这点水平了。
: 4.1本标准将当事人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以下称:A类行为)、一般过错行为(以下称:B类行为)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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