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肉车的定义
随便定义,随便指摘。这都是自由。但没有法律依据,就无法认定为过错行为。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定义:因非技术原因造成道路资源浪费的车,同时伴随着危险的增大
: 解释:
: 1、新手是技术原因,不算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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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常理推断来认定过错行为本身就有问题。拿无法律依据的定义来推断过错行为,这才是南京珐馆同类。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南京法官的常理推断也不是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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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有问题不是不能。民事案件本来就是有很大自由裁量权,不需要唯一排他证据。而你贴图的刑事案件需要,刑法原则是罪刑法定,要看证据,不能推定。
你所提的南京珐馆,其所谓常理本来就备受公众质疑,正好,跟这个什么肉车定义一样,根本不是公众公认接受的所谓常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常理推断能不能作为认定过错行为的依据这个问题,你去跟最高检辩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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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我说的毫无问题。法理错误的裁决不是法律本身错误。而且,南京珐馆民事裁决也未有将常理推断作为证据本身的表述。要求某些人看懂判决书,往往是奢望……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自己说的,没有法律依据就无法认定过错,法律没有禁止南京法官用常理推断作为证3据,跟肉3车一样,无法认定为过错行为
: 楼|lvarez|2024-07-12 11:32:32|只看此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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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常识本身是证据么?证据首先要是个事实。根据常识推断的事实也要符合证据三性才可以采纳。建议看看法释2019 19号文,再胡扯。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连常理常识能作为证据的常识都不知道的,就别扯什么判决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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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彭宇案有说过常理是证据么?是依照常理推断的事实才是证据。而且,那个常理本身就备受争议。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彭宇案2006,你用清朝的剑去斩明朝的官,比别人用明朝的剑去斩清朝的官还厉害,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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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还是没有认定何为肉车的法律依据。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当然是违章,可以是事故的原因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交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 肉车破坏道路交通秩序、增加了交通事故、降低了通行效率,是违法行为。只不过开得慢是因为新手还是因为不专心驾驶比较难取证,所以才没有处罚条款。
: 如果一个老司机,不和乘客说话、不听广播、不走神想别的、聚精会神的所有精力都用在开开慢车上,我就佩服他。这样的几乎很少见,所以肉车基本都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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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法官过错行为?你知道你在说啥么?你是要说彭宇过错行为吧?彭宇赔偿责任因为被认定与老人有碰撞,这不是常识么……你这脑子真够呛。不猜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开始就说南京法官没有法律定义上的过错行为啊,跟肉车一样,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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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原来你真觉得彭宇与老这两个主体人之间责任认定原因是珐馆的过错行为?这才是智商感人……我还是高估您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阅读理解能力,真的,比较感人,不猜就对了,愚者千虑,也是白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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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人家两个主体之间责任问题,你说什么珐馆过错行为?什么脑回路?
明明珐馆根据的所谓常理本身备受诟病,就连司砝系统也承认,你却说什么和所谓肉车一样?珐馆是公权力履职,是司砝水平和公正问题。你们所谓肉车,是对珐率主体个人行为的指摘,当然要有珐率依据。公权力领域,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受到舆论监督。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这些,要你明白也是奢求。即便更基本的逻辑,也不是适用于A就必然适用于B,必然关系需要论证。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我都说愚者千虑,虑也白虑吧,你还非要出来证明一下
: 第一个回复就明明白白告诉你了,法官没有过错行为,跟你说的肉车没有过错行为一样,但是不妨碍我们鄙视他。你的理解能力实在感人,得跟小朋友说话一样解释得清清楚楚你才能懂?
: 3楼|maga|2024-07-12 11:41:02|只看此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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