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掉头的事,吵吵一天了,到底吵出来结果没
标准不是法律法规,
不要以这个为依据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法规,那个地方是可以掉头的,但有两个模糊的地方。
: 第一,那个地方算在人行横道范围里了吗?
: 第二,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了吗?
: ...................
--
FROM 114.246.110.*
中华*和国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必须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交通信号包括信号灯、标线、标志和jc指挥。
没有可掉头信号的地方,怎么能掉头?
自己不会去学学法。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麻烦您找个这个事您认为够格的法律依据看看
:
--
修改:wangychf FROM 159.226.100.*
FROM 159.226.100.*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说明,
第49条,机动车在禁止左转弯标志的地方,禁止掉头
双黄实线就是禁止掉头标志
前面你都承认了禁止左转弯,交规第49条这么明确禁止左转弯标志的地方禁止掉头。
鸡贼惯了,就承认鸡贼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掉头车辆在左转车道掉头是根据哪条法规排除出38条的要求之外的?
--
FROM 159.226.100.*
交规第49条进一步规定,
禁止左转弯标志的地方禁止掉头,
双黄实线就是禁止左转弯标志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麻烦您找个这个事您认为够格的法律依据看看
:
--
FROM 159.226.100.*
胡搅蛮缠个啥?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条例是下位法,道交法是上位法,你用下位法去修改上位法的要求?
:
: 另外49条禁止掉头车在禁止左转的地方掉头,可没允许掉头车在所有可以左转的地方掉头
--
FROM 159.226.100.*
一个连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都分不清的人
你就是来掉人显眼的,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讲道理就讲道理,如果没道理可讲,胡搅蛮缠的就是你自己
--
FROM 159.22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