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小孩+自行车这种情况下,“三不一没有”还有用吗?
问题是没有规定说不能让孩子在非道路上骑车,以及如果这个地方不是道路,摔倒的后果就没有多严重,反正是有头盔,可以期待的后果最多是骨折。
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
其实,现在严肃的说,是否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我觉得,需要考虑下面的问题:
是否能够举证:该道路虽然为未开通,但是事实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已经长期使用,家长能够预期在公路上高频的遇到机动车辆?
如果上述能够举证,则应当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司机以交通肇事承担次责。
但是上述纯粹是理论讨论,司法实践上大概率是要按司机过失致人死亡罪论的。
@i925xe
你觉得呢
【 在 printempsABC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孩子他爸岂不是要承担最大的过失杀人罪责了?
: 怂恿未满12岁孩子在非道路上超速行驶,还在前面左右摇摆骑行把孩子别的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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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21.213.*
法律上道路的定义是什么?形式上没有正式开通,但是实质上已经都在被机动车、非机动车正常使用的,就不是道路了吗?司法判决认定是否道路,是按实质事实还是按形式?如果不是道路,这事现在就不该交警管,应该归刑警和检察院管了。
孩子不到12岁,这个没啥好辩驳的。他们家又不是就在这个路的边上,出门和回家都是直接就上这条路吗?在上这条路之前,孩子是走过去他爹把自行车给他扛过去的?在上这条路前后,11岁的孩子都没在形式实质都是正式的道路上骑车吗?
另外,孩子爹在前面高速骑车左右晃荡,过失性的把孩子别的摔倒了,这个是司机碾压之前的要件,没有孩子爸的别倒就不会有后面的碾压。过失杀人中的过失,也得分先后吧。
这个案件的结果,对社会的导向性会有挺大影响的。如果只严判司机不追究或者轻追究家长的责任,那以后所有乡村道路上骑车的会更肆无忌惮,谁“弱势”谁有理啊,以后骑车碰瓷的会越来越多。
【 在 Lannis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没有规定说不能让孩子在非道路上骑车,以及如果这个地方不是道路,摔倒的后果就没有多严重,反正是有头盔,可以期待的后果最多是骨折。
: 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
: 其实,现在严肃的说,是否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我觉得,需要考虑下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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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2.156.*
交j说的 应该比我们更掌握情况吧
【 在 jessica0724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不是道路,司机却能直接开上去呢?有障碍吗?有标识吗?司机怎么知道哪个是道路,哪个不是道路呢?不是地上都划着线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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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109.*
道路就是车轱辘话:归交通法管的道路
我为啥强调他是不是实质上开通,就是一个预期问题
如果没有道路的预期,那么摔倒这个事就是可控的,这种过失并不能预期到死亡这种结果
如果实质上已经成为道路,监护人对于自己的行为的心理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是另一回事。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printempsABC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上道路的定义是什么?形式上没有正式开通,但是实质上已经都在被机动车、非机动车正常使用的,就不是道路了吗?司法判决认定是否道路,是按实质事实还是按形式?如果不是道路,这事现在就不该交警管,应该归刑警和检察院管了。
: 孩子不到12岁,这个没啥好辩驳的。他们家又不是就在这个路的边上,出门和回家都是直接就上这条路吗?在上这条路之前,孩子是走过去他爹把自行车给他扛过去的?在上这条路前后,11岁的孩子都没在形式实质都是正式的道路上骑车吗?
: 另外,孩子爹在前面高速骑车左右晃荡,过失性的把孩子别的摔倒了,这个是司机碾压之前的要件,没有孩子爸的别倒就不会有后面的碾压。过失杀人中的过失,也得分先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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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件的结果,对社会的导向性会有挺大影响的。如果只严判司机不追究或者轻追究家长的责任,那以后所有乡村道路上骑车的会更肆无忌惮,谁“弱势”谁有理啊,以后骑车碰瓷的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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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32.10.*
三步一没有那是人没事,恶意敲诈的玩法,这要是伤的重,或者死人了,你在玩这个,估计法官都不请饶你,万一耽误治疗死人了,卧槽,那罪加一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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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1.*
这里的道路是指道交法中规定的,受到该法律管辖的道路。
按照相关规定,本案中的道路不属于这种道路,不受道交法管辖。
未竣工移交的道路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在施工单位。本事故,孩子的监护人,车队的组织者,肇事司机,在施工程的施工单位都有责任。前三者的责任是过失致人死亡,施工单位的责任是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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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