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那个小孩儿骑行事故如果不算道路事故
没毛病啊 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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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YH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刑警这帮没谱的放火上烤
: 其实很好认定,假如对向不是一辆车,是个老太太推着婴儿车,这边骑行摔倒对方车道,把婴儿砸死了,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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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85.136.*
如果这判断不了,这边建议您别开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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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alibabalxj 的大作中提到: 】
: 普通驾驶员怎么判断一个道路是开通还是没开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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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85.136.*
你这个理解有点问题
责任先分两步,刑事和民事
刑事是没办法区分百分比的,这又不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也没有百分比,是主从犯
然后过失犯罪,那是谁的过失就是谁,这事无法规则于家长,这顶多叫受害人有过错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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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luejade3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至少五方面责任:
: 1、监护人第一责任(至少承担80%的责任)
: 2、骑行组织者第二责任
: 3、道路施工方或者路政第三责任
: 4、当地交管部门第四责任
: 5、司机驾驶员第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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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信人: TCH
: 来 源: 11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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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您在 MilitaryView 版 开启无关话题,我很遗憾地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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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85.136.*
没有禁行的标志的一般没问题
土路也不见得就没有路
但是核心问题就不是这个,如果你无法分清楚是否属于市政道路或者属于类比市政管辖的道路,加点小心呗,为毛还要跟市政道路这么开呢?
虽然是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觉得那个事故我是回避过去的。对面那么多人冲过来,还要超那个自行车,本身这事就值得商量。
【 在 alibabalxj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以为能通车,且有很多车行驶的都是开通路段了。
: 现在想想,好像家门口的路是隔壁小区开发商维护的,很长一段路没有交通灯,路边的石球也是开发商的,前不久隔壁小区为了叫隔壁隔壁小区不爽,自己把通向隔壁隔壁小区的路挖断了。 我现在意识到可能这种路也不算是开通路段了。或者说是不归交通部门管。
: 还有我们这边很多通往桥下的路,是土路,也应该算是未开通路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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