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同意.
上面说要下车推行的文盲笑死我了.
当然为了自身安全, 非机动车还是应该观察、不争抢, 尽管责任是别人的.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红色非机动车转弯专用道和机动车直行道交叉的地方,机动车直行道上有明显的两条平行白实线,这是停车让行线,表示在此交汇处,直行机动车要让转弯非机动车先行。视频车发现前方有电动车要左转,正确的做法是停车,让对方先过,而视频车实际只是鸣笛,并未停车让行,已经是违法了。
: 另外,实际发生碰撞的是在视频车左侧违法压白色导流线超车的一个鬼探头的摩托车。虽然不是视频车,但是鬼探头的产生是因为视频车未停车让行而阻挡了电动车的视线,电动车女骑手在左转前已经先转头观察了,看到了视频车,但是没有看到外侧超车的摩托车。
: 综上,视频车虽然不是碰撞事故的当事双方,但是视频车先是未停车让行,进而又阻挡了电动车的观察视野,也是有一点责任的。
--
FROM 112.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