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逆行超车与左转车发生碰撞的责任探讨
我理解是前车主责,后车次责。或者后车无责。
毕竟前车自己主动改变状态前不观察,后车想躲也来不及。
就算在左转专用道,也不是说转就转,也得先观察。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乡村道路,同方向一条车道
: 后车借对向车道加速超越中(假设其未超速)
: 前车突然左转(未打左转灯或打灯时间很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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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的话就没有恰当时机了。
只要前车没打灯,后车超车就是完全合理的行为,理应收到保护。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不是路口路段的话,借道超车是合法的,而且前车要转弯肯定会降速,没有打灯的话,会被误以为速度适合于超车,是合适的时机。
: 这个前提下,应该同责。都是借用对向车道(左转车本质也是横穿借用对向车道)。负有同等的安全义务。未打灯是过错。超车时机不恰当也是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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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张前车全责,毕竟自己主动改变状态,有义务观察盲区确保安全。
就像我前面说的就算在左转专用道,也不能想转就转,也得先观察。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像我们国家乡道、村道的很多路口都非常不明显,没有标识,路牌。借道超车的司机需要观察对面来车的距离和速度,观察原来自己车道车的距离和速度,降档提速,(可能)还要观察自己码表避免超速,(可能)还要观察摄像头,要做太多的事了,而左转车只需要减速,看镜子看盲区,
: 炊悦娉担虻疲崴珊芏唷
: 所以我觉得对于路口标识不清晰,且同一方向只有一条车道或道路没有中心线的(小路),且如果后车已经在借道超车的过程中了,前车才左转发生事故,我认为前车责任更大。(但后车无责也是不对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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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刚才说的,自己改变状态自己有义务观察确保自己安全。
何况是容易危害他人的改变状态,当然得自己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为前提。
国内规则不说了,国外好像没有路口不能超车的说法。
再说很多小路口,根本看不到。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时机是否恰当本来就有依赖主观判断,谁知道交驚或者珐馆咋判断,认为有了事故就说明时机不恰当也未可知。
: 这种事故我遇到过,嫌麻烦就算了,各修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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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那种有红绿灯的路口,
乡下没有红绿灯的路口,都不容易看出来。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没有吗?
: 英国有明确说路口不能超车。
: 但我主贴贴的判例,恰恰就是个路口超车的情况,一审判了转弯车全责。这也是我没想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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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打灯,后车起码能鸣笛。
不打灯直接转,后车想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有责任。
就像前两天,摩托车撞左转电动车的,
事故发生前,都合理合法,发生时,摩托车想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有责任。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车起码打灯啊,打了灯也好说后车不具备借道超车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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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目前交规是万恶之源,根本没有可执行性。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呀。我刚不是跟你说吗,这种看不出来的路口太多了。不应该把观察义务全部都加到超车司机头上。
: 但是目前的交规,是不区分有红绿灯路口和没有红绿灯路口的,一律不允许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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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之前观察了,确保自己与对方安全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借道超车是不是也是改变自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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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画出非机动车道拐弯直线路权最高了。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说一,我认为道交法已经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科学的了。法条基本都合理、可解释并且能很好的为总体目标服务(安全、高效),但是它的缺陷和漏洞也确实还有很多,需要完善。
: 也不知道完善的阻力在哪里,为什么就不能去推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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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那个摩托车撞左转电动车的。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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