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教: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
两条机动车道,右侧一条被违停车辆占了3/4,电动车在左侧机动车道左转过程中,与后面准备超车左转的机动车相撞。
补充:自行车道无立式标识,入口地面有模糊的标记,但基本上自行车道被电动车停满,入口堵住。
JC看了行车记录仪未实地勘察,认为电动车主责,机动车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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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S给的理由是在机动车道行驶。
电动车主和机动车主原本不认识,后来发现是一个单位的,BJ前双方达成一致的是私了,各修各车,第一次看病费用机动车主承担,后续治疗电动车主自行承担。准备离开医院前机动车主偷偷BJ,和电动车主还是说的修车和看病费用都走她的保险,需要电动车主配合签字才行,电动车主不太懂,也没有讲当时的情况,于是稀里糊涂签了字,现机动车主要求按责任承担修车费用。
【 在 ohfaint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情上,超车全责
: 理智上,帽子叔叔看了记录仪,多半比这文字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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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主发信息说按责任划分承担修车费用,然后同事才发现被对方欺骗了,已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现场勘察,JCSS说先看监控,让等消息。
请问这种情况的话,到时候是不是把所有费用加在一起,然后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的费用啊。
【 在 zszqzzzf 的大作中提到: 】
: 签字可反悔。有时限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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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如果费用超过了2000,那机动车修车费用保险公司先代为支付,然后保险公司有可能需要向非机动车索赔,不知道对不对。
【 在 zszqzzzf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查了一下。
: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如果非机动车主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
: 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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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主和电动车主原本不认识,但因为那条路都是通往一个单位的,所以一聊是一个大单位的。然后机动车主一直说的私了报警都可以,看非机动车主意见。然后电动车同事想着一个单位的,伤的也不是很重,就说私了吧,达成的一致就是修车走她保险,第一次治疗她承担费用,以后换药的费用电动车主承担。
然后机动车主偷偷BJ,也一直和同事说的是修车、治疗费什么的走保险,所以需要她配合,电动车同事也不太懂,想着一个单位的都说好了也不会骗她,然后就稀里糊涂签字了。
【 在 freynew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非机动车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认了主责了
: 坚决不认,拖车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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