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你违法停车,人行道上一个人崴脚,摔倒在你车上,死了,怎么判
与违停不应当有关系。摔倒的时候人家车已经先在那里了,他为啥不去别处摔。
有关系的情况是这样:他正在摇摇晃晃准备摔倒,车开过去,违停垫在下面。
【 在 po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要看违停与死亡是否有关联关系
: 比如有没有车,摔倒都会死,那就无罪
: 但如果你是一个吊车,本来可以摔倒在泥土上,结果摔倒是碰到你的钩子,嘎了
: ...................
--
FROM 182.110.130.*
杏仁停在汽车正常行驶的道路上。
违停车并没有停在专门供人摔倒的位置。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换成一个行人,站在马路中间被车撞了,也是这样判罚么?汽车全责,行人违停?
--
FROM 182.110.130.*
实事求是分析因果关系,确实是这样啊。
讲路权讲法条,那结果就不一样。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海交警说的是,非机动在非机动车道上撞了违停的汽车,非机动车全责。。。
--
FROM 182.110.130.*
就因为它足够大,所以非机动车按常理能看到,且由于车速慢,能够减速避让。
但是你扔个不起眼的东西到路面上就不一样了。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往非机动车道放这么大个障碍物,然后非机动车撞上了,你一点责任没有?
: 上海交警不知道咋想的。。。
--
FROM 182.110.130.*
禁止停车区域的设定,并不是出于保护生命权。
对比而言,盲道情况又不一样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权从未见诸任何法条。法律首先保护生命权。
--
FROM 182.110.130.*
论坛不就是来讨论的么,怎么叫抬杠呢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撞上又不一定是因为看不到。而且,判例那么多,抬杠没必要,还不如去学学生效判决的法理阐释。
--
FROM 182.110.130.*
你思维太简单了,总是把复杂事情抽象为固定的模式。
你举的这个例子里,至少要考虑以下因素,然后再来谈责任划分。
1,你是否明知该非机动车道随时有电瓶车经过
2,你是否明知衣柜摆放位置必然挡住电瓶车路线
3,你是否了解该车道存在转弯、大树等遮挡视线,可能导致电瓶车无法及时发现
4,你是否知道发生碰撞时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
5,你是否有其他可选位置可以放衣柜。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问你,你弄个大衣柜放非机动车道,骑电瓶车的撞死了,你一点责任没有?
--
FROM 182.110.130.*
我说的是“讲道理”,不是争论法条。
摔倒死人的例子里,说如果汽车不在那个位置,人就不会死,所以汽车有责任。
那么,
如果那个位置马路牙子石头刚好损坏,比如翘起来一个角,导致摔倒者死了,
是不是可以说“如果那石头没有损坏就不会死”,所以路政有责?
如果摔倒者是因为鞋子质量不好,突然鞋跟掉了,那是不是可以说,如果不是鞋子质量不好,他就不会死,所以鞋厂有责?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话跟我说的毫无关联。
: 违章本身是个是否存在过失的判断依据。
: 道交法本身就是以以确保安全为重要珐益的。你的结论也不对。大家守规矩,会减少事故,怎么不是促进生命权保护?
: ...................
--
FROM 182.110.130.*
上面那几点就是为了论证你说的间接因果关系。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明知?这又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是结果犯,只要求有死亡结果即可不考察动机。只要过失行为与结果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就行。
--
FROM 182.110.130.*
那你可能就肤浅了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有点搞笑了。。。
--
FROM 182.1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