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码事,躺在路上,是司机不看路,与突然钻到车底下,司机躲都来不及,完全不同,
【 在 blackb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记得吗 那个上次不是有个 保洁员 躺在地下车场入口处睡觉 结果被驶入的汽车给压死了,然后司机被抓了 当时说是过失杀人 很想目前的这个骑行事件,你说车场入算是开通路段吗 适用交法吗? 但我记得 最后司机是无罪释放了 结论是意外事故只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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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chens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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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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