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成都小区内压死小孩的案子
对自身(自家孩子)安全的关注度肯定远大于司机对行人的安全关注度,要提升安全性只有拉高后者,前者没太多的提高余地。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确实司机责任比较大
: 但是,小孩也是有问题的,在小区混行道路中间蹲着玩也绝对是错误行为
: 我认为司机应判主责比全责更合适
: 从司法引导效应来说,也更好,可以更多的警示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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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司机是刑事责任,别人是过失,他是过失致人死亡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对等不是责任对等,是相关人员的权益对等。
: 不能因为孩子死亡,家长就可以免责,只追究司机的责任。
: 就像那个骑行案例里,很多人都有责任,至少目前以道路未验收,只追究了司机一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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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33.106.166.*
提升余地没有提升司机安全意识的余地大
基本上可以说前者是事倍功半,后者是事半功倍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注度可能是的
: 但是执行起来可不见得
: 要不就不会有那么多熊孩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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