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湖南株洲芦淞大桥事故已致6死8伤
“致使刘某车辆失控……”
这用词意味着出租车责任不会小?
【 在 nisus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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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8.152.*
外加倾家荡产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死了这么多
: 估计要把牢底坐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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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8.152.*
追尾=>失控=>撞人
主要是撞人那个间接结果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追尾是后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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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8.152.*
估计不会去分清楚了,一辆车肯定不够赔,从尽可能赔偿的角度来看,也要让两辆车的保险来一起承担。
【 在 hdcyear202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间接的怎么算赔偿,如果前车自己操作不当只撞了对向汽车,后车是不是只用承担自己追尾的责任就行,现在间接搞成了伤亡事故,那后车得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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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8.152.*
六个人呢,能多一点是一点,网约车保险恐怕够呛,出租车还能拉上出租车公司?
【 在 q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保险肯定不够赔
: 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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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8.152.*
可是通告用上了“致使”两字
【 在 ls9999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链条关键是追尾到失控能否成立
: 发自「今日水木 on PDS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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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8.194.*
我也是不太同意这个用词的,毕竟重大事故是需要详细调查的,
觉得用“随后”更合理,时间顺序是确定的,但因果关系有多少比例还有待调查
【 在 nikez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通告还能把后车司机性别年龄弄错发了两次呢,是不是追尾导致失控能这么快鉴定出来?按常理判断,这么轻的追尾根本不会导致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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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