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以后开车真得小心了啊!
这个不冤吧。
虽然我认为行人闯红灯撞死活该,
但我也认为无灯路口撞死斑马线行人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
至于文中的事,那个速度必须是危害公共安全。
【 在 T0OLD (T0OL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撞死人一下子就从“交通肇事罪”,给整成了“以危险方法破坏公共安全罪”,这特么谁受得了?
: zhuanlan.zhihu.com/p/2110933904?utm_psn=1831675391942733826
: --
:
--
FROM 39.144.100.*
这不是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首先要非主观故意,
这厮为了泄愤严重超速,
这已经不是交通行为了。
你看看案情。
【 在 T0OLD (T0OLD)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不能这么极端。
: 据说每年交通事故死几万人,一天大几百。
: 要是肇事致死都死立执,那也太……
: 【 在 solidline 的大作中提到: 】
--
FROM 39.144.100.*
我知道你,
极端的司机责任者,
没兴趣回你的贴,
这是最后一个。
【 在 bom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意思是,行人全责白丢命,司机全责撞死人只用判几年?
: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 标 题: Re: 以后开车真得小心了啊!
: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Oct 22 09:27:42 2024), 站内
--
FROM 39.144.100.*
对呀,
喝大酒确实大概率要轻得多。
这不是正常的嘛,
越是清醒的情况下,
主观故意的程度越大,
要是间歇性精神病,
还可能没啥责任呢。
【 在 T0OLD (T0OLD) 的大作中提到: 】
: 冤不冤看跟谁比。
: 同样这样撞死人,如果是喝了大酒,大概率要比这个罪名判的轻多了……
: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不冤吧。
--
FROM 39.1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