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被从公交车道走的车撞了,还要复议吗
问题就在于,法律没有规定某个行为对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
你觉得有,而我觉得没有,到底听谁的?
就本案来说,你觉得在公交道的行驶的直行车辆,对本起事故有因果关系吗?我认为没有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满意的问题,而是你的规定只能给你工作当参考,而不能用这种规定来说明某个行为是否对事故产生影响。
: 是否对事故产生影响是由过错的性质和因果关系决定的。
: 规定不符合法律的时候,要遵从法律而不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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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01.22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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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也是靠逻辑来确定的,这点毫无疑问
只是把逻辑写了下来变成工作准则而已
确保所有人遵守相同的逻辑,这不是好事吗?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因果关系本身就不是靠法律规定出来的。没有任何一个法律去规定两个事是否有因果关系。
: 因果关系本身是靠逻辑来确定的。什么是相关,什么是无关,如果你还记得高中学的知识,就能判断出来。
: 你总是试图把客观的事项转化成“听谁的”这样的主观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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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01.22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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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同你这种说法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的工作准则在这个案子里违反了逻辑。
: 简单点说,走公交道是明确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属于违法通行。违法通行行为干扰了楼主的合法通行行为,所以有责任。而因为直行车违法通行,楼主没有让行义务。
: 限号不属于交通法规范的行为,违反限号只是增加排放,加剧拥堵,自然和具体的事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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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不也是主观认为后车有责吗?我说的话就是主观,你说的话不也是主观认为吗?
【 在 oo7894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你把客观性问题转化成主观性问题了。
: 然后就能心安理得的扩大自己的权力,用“觉得”、“认同”来代替逻辑。这是权力扩张的常见途径。
: 这也说明你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权力腐蚀了。
: 如果你真的处于逻辑不认同,你可以说出点我违反逻辑的地方。而不是把这个问题主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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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你以为的客观依据,仍然是你的主观认为,只是你不自知而已
【 在 oo7894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是主观认为的,我说明了客观性依据。
: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自己不也是主观认为后车有责吗?我说的话就是主观,你说的话不也是主观认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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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直行车穿插正在变道车队?真服了你能说出这种话
本案显然是变道车辆影响了在直行道内直行的车辆啊
【 在 i925XE (快门一按 线路中断 造成机破 移送法办)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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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公交车道的车属于遇到前方道路排队时穿插排队等候车辆,本来就是过错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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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3.195.36.*
FROM 117.136.120.*
两车状态是客观的,但你根据两车状态就说直行车走公交道对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那就是主观认为了,其实两者是没有因果关系的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了两车通行状态,也是主观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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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定责不是你认为的这样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是主观就不是你说了算了。
: 既然车辆通行状态是客观的,每辆车的通行是否违法是不是客观的?
: 两辆车都要从同一个位置通行,必须一先一后,是不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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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仍然是楼主全责,闯限行另案处理,不参与事故定责
【 在 hijup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对方车牌号是限行呢?是否对方全责?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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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36.*
那请问沪C车进入市区行驶被追尾,要承担责任吗?
进入市区时有交通标志提示沪C车辆禁止通行,违者属于违反禁令标志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反限号不是违反道交法的行为,不涉及交通安全。违反限号的危害就是污染大气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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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3.195.36.*
FROM 183.1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