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绿灯被拍不礼让行人合理吗?
合理的
【 在 HYNOS (原来是谁谁)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图,路中央有个落地式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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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法律并没有说斑马线礼让行人要考虑红绿灯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我相信楼主处罚的依据也是第四十七条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合理,这个斑马线受红绿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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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01.226.154.*
FROM 101.226.154.*
其实我也很纳闷,四十七条为什么不写清楚斑马线有红绿灯的情况
应该改成机动车经过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或遇人行横道前为红灯时,应当停车让行
现在这么写只会让执法者理解成机动车绿灯时也要礼让行人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灯头让灯尾原则主要用于(1)路口(2)事故责任判定,不应该用来拍交通违法。
: 图中显示车辆绿灯,那就可以走。如果不分红绿灯都要让,那么这个红绿灯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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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那你肯定认为道交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是在鼓励行人乱穿马路
【 在 Augus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鼓励行人闯红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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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也要处罚的,一次50元
【 在 Auguster (阳高)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红绿灯只对汽车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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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那你肯定认为道交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是在鼓励行人乱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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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是法律不严谨,应该修改第四十七条改成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人行横道是绿灯的行人,现在的表述不严谨的,会让人误以为机动车需要无条件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 在 Auguster (阳高)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红灯是有明确的禁止通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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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交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是在鼓励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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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么看,楼主的处罚是对的
【 在 kissenger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一条的本意就是 ,机动车绿灯的时候要礼让行人。不论行人那边是什么灯,也不管灯头灯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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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只有机动车是绿灯时让行人才叫做礼让啊,你机动车红灯时,本来就不能走啊,谈什么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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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还言之凿凿说这种情况不用礼让行人,要么驾照买的要么故意带节奏
【 在 Hag (嗯嗯)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回复就知道北京的机动车礼让做的有多差。
: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如图,路中央有个落地式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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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斑马线上的行人要无条件停车让行,不管是什么灯
不在斑马线上的行人,只要避让即可,不强制停车让行
【 在 wu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在北京
: 我平时在无灯人行道以及有灯人行道且行人守法情况下都会礼让行人。
: 但是我在行人违法的情况下都不会礼让行人,因为我极度讨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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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道交法第四十七条的字面意思就是无条件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 在 pol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得通
: 但是绿灯期间就不需要礼让了
: 礼让指的就是没有信号灯的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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