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绿灯被拍不礼让行人合理吗?
绿灯时,汽车红灯,本来就不该闯红灯啊,何来礼让?
【 在 Too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这一张图看不合理,不该罚。
: 但若行人在其绿灯时进入人行横道,处罚合理。楼主应该把所有图片放上来。
--
FROM 223.104.38.*
这是你自己的解释吧,
你听听交规怎么说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以及第六十二条规定,可以将礼让行人界定为以下4种类型:(1)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斑马线时,机动车根据信号灯指示正常通行,在行人红灯通行时也应当避让;
这里可没提你自己脑补的什么绿灯转红灯的事。
【 在 Toon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行道绿灯转红灯时行人未走完斑马线,汽车方向即使绿灯也需要让行。若发生交通事故,汽车通常全责
--
FROM 61.48.133.*
这一条的本意就是 ,机动车绿灯的时候要礼让行人。不论行人那边是什么灯,也不管灯头灯尾。
因为只有机动车是绿灯时让行人才叫做礼让啊,你机动车红灯时,本来就不能走啊,谈什么礼让?
有更明确的解释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以及第六十二条规定,可以将礼让行人界定为以下4种类型:(1)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斑马线时,机动车根据信号灯指示正常通行,在行人红灯通行时也应当避让;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我也很纳闷,四十七条为什么不写清楚斑马线有红绿灯的情况
: 应该改成机动车经过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或遇人行横道前为红灯时,应当停车让行
: 现在这么写只会让执法者理解成机动车绿灯时也要礼让行人
--
FROM 61.48.133.*
哥,当行人行横道是绿灯时,车前方必然是红灯啊,除非交通灯坏了,这个时候不论有没有行人,你都要等啊。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还是法律不严谨,应该修改第四十七条改成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人行横道是绿灯的行人,现在的表述不严谨的,会让人误以为机动车需要无条件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
FROM 61.48.133.*
北京其实相对处罚比较轻的了。
在杭州,即使在没有任何灯和斑马线的情况下,你有穿越马路意图,车子远远过来,都会停下来让你先过去。我遇到好几次。
北京,从来不那样。
当然,我不是说杭州司机素质高,有种可能性是司机被罚怕了,所以成了习惯。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这么看,楼主的处罚是对的
--
FROM 61.48.133.*
你说的对,让行包括了直行,不止是右转,
你认为不对,可以去提议改变立法。
【 在 Augus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让行不是说右转,非得杠直行?
:
--
FROM 61.48.133.*
行人闯红灯,汽车也要让行人,就这个规矩,你是看不懂吗?
【 在 Too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扯那么远,你就说这种情况谁优先,谁让谁?
: 你扯那么多,最多违法代码修改一下?改成闯绿灯那个?
: 另外,我没有说楼主这个例子里面行人一定没闯红灯呀
--
FROM 115.17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