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一个事故认定问题
我在左转车道,准备向直行车道并线,车轮压到虚线,但没有过线。
此时直行车道后车刹车(车速并不快),双方车辆停住了
后方车上人员因为刹车受伤。交警判定我全责,说我变道行为影响后车
请问
1.交警判罚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是否可以复议
2.如果赔付,是否需要证明后车人员受伤是刹车引起。
3.如果交强险赔付,是否需要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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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后方没系安全带导致受伤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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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你说的案例我认可
我质疑的是,如何证明对方受伤和这次刹车有直接关系。
如果这都可以,那任何一次有人在我前面并线,我都可以说我腰椎受损
【 在 zszqzzzf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车没有碰撞,刹车引发人员受伤。
: 如果是因为避让其他车辆或行人而紧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 法院的案例,紧急刹车属于紧急避险,产生的乘客损伤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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