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那个事故,虽然我个人非常反感老头乐,但道交法(应该是76条)有相关规定,可以看看,而且现在事故机动车承担次责很容易判定。
老头乐这种四轮真的太恶心了,还有快递车,在机动车道慢吞吞,在非机动车道一个人把路都堵死了,道路设计就没有这种车的地方
一开始我也觉得不合理,但仔细想想好像很符合现在判决的原则:和谐。也就是尽可能减少事故。
汽车全责的时候不也是只配医药费,两轮明显吃大亏,目的就是让你骑车绿灯也要观察看车,不能指望汽车一定让你,再有汽车转弯不让两轮,你也只能干瞪眼骂两句,也不敢装上去啊,这也是避免事故。还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违停,现在真的是无敌的存在,除了骂两句,没任何好办惩罚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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