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个在北京会怎么判?
不是我,是道交法
【 在 Beijing2O22 (北京冬奥会)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对一个闯红灯的司机要求过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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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这个规定很奇葩。
可能当时制定政策的时候觉得自行车速度可能会很快,速度不好判定,但是交通工具好判定,所以出台了这个法规。但是现在摄像头这么普遍,为啥不能与时俱进呢?
我是支持而不是反对你哈
【 在 littlestone9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这是个垃圾规则,下车推行规定的目的是保护过马路行人,不是给汽车撞非机减轻责任的
: 除非非机骑的很快,超过行人快走的速度,导致机动车来不及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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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交通法,还有很多法,太扯淡
【 在 johnbird (上局沪段T103/4)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描述,电驴被判了次责?机动车主责吗?
: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算合理,道交法规定非机动车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非机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确实属于过错
: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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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制规则没问题,走斑马线,影响行人安全。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 这个问题的判罚,这种是为了保护行人,不是为了让汽车抢行,汽车除了让行人,也得让正常直行两轮,应该汽车全责,骑车走斑马线另外处罚合适,否则那违法停车砸车也应该各判各的
【 在 kezhi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骑车还不能走斑马线,得走那个什么自行车道,那个道几乎跟机动车道挨着,有的路上还没有
: 真是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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