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围观了一交通事故定则,糊涂了
西向东通过十字路口的面包车与北向南通过路口的两轮白牌电动车在路口碰撞,西向东路口地上有倒三角标记,北向南没有。两车没有明显超速,路本身是机动车非机混行的。交警到场以后,在没有交通摄像头和行车记录仪影响的情况下,迅速认定同等责任。
有让行标记的面包车没有让行,为什么不是全责?莫非电动车没有推行过路口?那也应该至多次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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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cagent FROM 36.11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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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右边那里路口地上有个让行标记啊,如果还要让右,那标记的作用是什么。
照你说法,我大路上开的好好的,通过路口,不知道右侧相交的小路是否有让行标志,也需要减速让行小路的车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未遵循让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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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cagent FROM 61.1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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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走的路,熟悉 不行吗?必须假装第一次通过?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南北向行驶的车怎么知道东西向道路上有个让行标记的?开上帝视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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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标志的作用就是让各个方向都减速通过了。
以后再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即使旁边是小路,也不能假设小路来车会让行了
【 在 wayo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这样那么减速让行标志就毫无意义了,或者说只是一个建议而不是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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