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在丑国打灯变道,95%后车会让
主要国内开车基本没有路权概念,理论是不应该让有路权的车减速让你的。人家不让是本分,影响别人路权再要求让就过分了。跟文明没关系,我在东欧一些很穷的国家开车也很尊重路权。我觉得源头是在驾校,考驾照的时候就没人强调这个,也不考这个,没概念也没习惯。
我在国外考过驾照,上路就考各种路权,啥时候必须让,啥时候不用让,该让不让一次错了就挂了。应该改改国内拿照制度。国内小剐蹭太多了。比国外多好多数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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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德国考的驾照,德国标识里专门有个红色菱形标记,是高路权标记,在过有这个标记的路口时是不需要减速的。在考驾照的时候遇到这个标记如果减速了会警告,但不像减速标记你没减,那就是一次fail。出了交通事故当然会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错了,就是因为某些人不懂装懂,胡扯什么路权,才弄出这么多深井冰……
: 道交法只字未提所谓路权,米蒂判例也明确不得依据所谓路权主张任何诉求。道交法一切法条的前提就是确保安全,也就是任何时候尽力避免事故。放任,主动制造事故,不是维护所谓路权,而是违法行为,甚至由此造成的事故都不是道交法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认责根本不适用任何交规条款。某些人其实很清楚,知道有了事故,绝不会不跟交警说啥维护自己所谓路权硬刚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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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是保障效率,他们认为不该让的时候你让是降低整个通勤效率的。
德国确实很多蛋疼的规定。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记错了吧,菱形标志黄色实心的是主路或者先行标志,红的三角边白底,是让行标志。满大街都是这个。这不是蛋疼么?有让行就行了,为啥非要成对出现?这不是浪费么?先行是权利也不是义务啊……
: 德国蛋疼的规则还有大白天必须开大灯,只要行使在路上就要开着大灯,不知道什么原理,好像到了奥地利还是瑞士就没这蛋疼规定了。另一个是绝对不能从右侧车道超越左侧车道的车(超越不是超车概念,就是不变车道开到前面去),俩车道都畅通无阻的,这也是够蛋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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