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2年的时候,也有过长辈无责车祸受伤理赔相关经历,我们最后走了诉讼,赔了20多万:
直接医务费用除了少数医保外开销按比例报的,其它都全额覆盖了;
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之类的参照了当地标准报销,不参考实际花销情况;
家父因为多处骨折评了个很低级别的伤残,给了一点点意思一下的赔偿金;
其它精神损失费之类的基本没有支持;
律师费花了几千;
好在爸爸公司仗义,他歇了小半年,工资、奖金基本没有少发,算是没产生实质上的误工损失。
最后,相当于遭了一场罪,还净花了小几万。但按我的理解,这已经算是当前法规体系下,常规情况下,无奈的最优胜利了。
关于你的疑问:
1、最后一段话的描述对你们有利呀,也符合现实,交警现场判断不出详细伤病情况,只能简要概述,以医院诊断闭环。
2、垫付确实不是现在规则体系下对方必须做的,大可不必纠结,目测你也不是很缺现金流的样子,该花花,令尊身体健康最重要,自己的所有花销留好票据就行。
3、我自己的经验,理赔流程倒没太多坑,但是很繁琐,会有很多事项要处理,所以如果你没有充分的新鲜的相关经验,我建议还是请个专业人士,网友们出的点子不会比一个天天靠这个吃饭的对口律师更专业。
【 在 isolato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我父亲被撞后当时神智还清醒,脚崴了,刚开始以为只是脚部问题,我母亲和肇事司机送到浙大邵逸夫医院后,我才赶到医院,交警让到现场核对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时写的是:
: 2024年12月19日10时05分许,杨xx驾驶浙ABM8990(该车为租车公司的运营车)号小型新能源汽车(西向东),在浙江省杭州市xx与刘xx(我父亲)(南向北步行)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有人伤的交通事故。根据各方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的
: 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杨xx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xx,无责任。造成杨二帅驾驶浙ABM8990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右前侧受损,造成刘xx左脚受伤,头部内出血(具体损伤医
: ...................
--
修改:flyingjerryc FROM 223.160.228.*
FROM 223.1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