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交通事故法院追责有有效时间吗?
民事诉讼追诉期一般是3年
【 在 k70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发生在2024年7月份,  我骑电驴追尾一个奔驰,我电驴车头损伤严重,对方看起来只是后保险杠凹陷 ...
--
FROM 114.254.1.*
电驴1般情况上保险的少吧,,除非是跑腿或者外卖是公司给上。
【 在 flukeox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对你有点不利。 但既然下定决心打官司,那就做好功课。
: 对方定损很关键。你没去有点失策,你现在肯定是对对方定损提出质疑,那就得一条条对应要求对方提供定损依据,并且做好应对的策略。
: 另,你有保险不?
: ...................
--
FROM 221.216.7.*
是,所以咯,楼主这事有点被动。不过没准对方也只是吓唬吓唬
【 在 gates25 的大作中提到: 】
: 电驴1般情况上保险的少吧,,除非是跑腿或者外卖是公司给上。
--
FROM 114.251.186.*
有除斥期间的
3年还是5年
--
FROM 112.231.27.*
这个定责很重要,应该对全责异议
【 在 k70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发生在2024年7月份,  我骑电驴追尾一个奔驰,我电驴车头损伤严重,对方看起来只是后保险杠凹陷 ...
--
FROM 223.104.41.*
看豆包解释根据交规 即使全责也是不需要赔偿机动车的
【 在 k70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发生在2024年7月份,  我骑电驴追尾一个奔驰,我电驴车头损伤严重,对方看起来只是后保险杠凹陷 ...
--
FROM 124.64.19.*
它给出的条纹里 根本就没有任何文字提到,非机在有责任的情况下不用赔偿机动车的 只说了非机在有责人的情况下可以减少赔偿 然后机动车无责最多陪10%,哪里有非机有责不用赔偿的?
【 在 fbi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豆包解释根据交规 即使全责也是不需要赔偿机动车的
--
FROM 211.167.255.*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由此,确定了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适用的是无过错赔偿原则,即在交通事故中,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负有向非机动车一方或者行人进行赔偿的义务,并未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向机动车一方负有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只是单向的,不是双向的。此种规定,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优先保护弱者的立法宗旨。因此,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对于机动车一方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 k70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发生在2024年7月份, 我骑电驴追尾一个奔驰,我电驴车头损伤严重,对方看起来只是后保险杠凹陷了一点,然后有一些轻微划痕,交警定责我电驴全责,我没提出异议,定损的时候我没去,电话告诉我,定损金额是14万多,我知道对方是豪车,心里有一定预期金额会很高,但没想到这么高,毕竟按现场看,对方只是轻微凹陷和轻微划痕,以为一两万肯定能搞定,就问了定损细节,发现磕碰划痕的地方基本都是换新处理,我就表示我接受不了这个方案,能维修的肯定要维修而不是换新,对方说4s店修理就是这个方案,我不同意的话他就走自己保险的代位追偿,我说可以,你走代为追偿到时候打官司吧,这个方案这么高金额,我肯定接受不了。然后过了一周,对方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对方走代位追偿了,让我赔偿,不赔偿就去法院告我,会导致我付出更多额外损失,然后还要冻结我的银行账号找我工作单位找我领导巴拉巴拉一顿威胁,我说我又不是不赔,只是方案不认可,具体我们走法院程序就行了,你找我单位不是无理取闹吗?然后我就一直等着法院通知我呢,现在半年过去了,再没任何动静,再没接过任何相关电话和短信了,这个有时效性吗?就是说超过一定期限就不能追责了?比如1年?3年?5年?10年?
: 还是说没有期限,30年后也能追责
--
FROM 106.120.218.*
他这是追尾,可以直接走侵权责任。
如果是电动车闯灯被汽车撞了,才能全责不赔偿。
【 在 fbi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豆包解释根据交规 即使全责也是不需要赔偿机动车的
--
FROM 124.115.69.*
如果你确实非机动车,保险公司一分钱都拿不到。
非机动车全责不需要赔偿机动车一方损失
【 在 k70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发生在2024年7月份, 我骑电驴追尾一个奔驰,我电驴车头损伤严重,对方看起来只是后保险杠凹陷了一点,然后有一些轻微划痕,交警定责我电驴全责,我没提出异议,定损的时候我没去,电话告诉我,定损金额是14万多,我知道对方是豪车,心里有一定预期金额会很高,但没想到这么高,毕竟按现场看,对方只是轻微凹陷和轻微划痕,以为一两万肯定能搞定,就问了定损细节,发现磕碰划痕的地方基本都是换新处理,我就表示我接受不了这个方案,能维修的肯定要维修而不是换新,对方说4s店修理就是这个方案,我不同意的话他就走自己保险的代位追偿,我说可以,你走代为追偿到时候打官司吧,这个方案这么高金额,我肯定接受不了。然后过了一周,对方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对方走代位追偿了,让我赔偿,不赔偿就去法院告我,会导致我付出更多额外损失,然后还要冻结我的银行账号找我工作单位找我领导巴拉巴拉一顿威胁,我说我又不是不赔,只是方案不认可,具体我们走法院程序就行了,你找我单位不是无理取闹吗?然后我就一直等着法院通知我呢,现在半年过去了,再没任何动静,再没接过任何相关电话和短信了,这个有时效性吗?就是说超过一定期限就不能追责了?比如1年?3年?5年?10年?
: 还是说没有期限,30年后也能追责
--
FROM 39.14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