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小车撞了大车尾部怎么划分责任?
好多人说同时进入路口
请问,同时的定义是怎么样的,1秒3秒5秒
没定义的事就不要拿出来说了
【 在 newbyte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除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1.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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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判也要有个标准
没标准的事,他根据什么判?
【 在 newbyt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是说普通的理解;
: 个人感觉你在杠!!!
: 如果都认为同时进入路口,那就交警判就好了!或者交警判了走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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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还有一个根本性原则
交规不能鼓励加速抢行等类似的行为
如果减速让行可能让自己在某条交规条件下处于弱势
那一条交规导向就有问题
谁先到谁没责任的话,那就是鼓励司机在侧面有车的时候加速抢有利位置
必须事先规定好谁让谁
【 在 muma0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时,或者谁先到;
: 这个完全就无法判断、估计,让司机去路口看自己和别人的车谁先进入路口?
: 只能讲触发条件,否则必然是人情社会,各讲各的道理,一笔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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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碰撞部位判定也是类似的原因
如果撞头无责,装尾有责
那相当于鼓励右侧司机加速去撞车头
左侧司机加速让对方撞不倒
【 在 stevenxh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的有道理,不过让右原则是因为驾驶员在左舵,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 这小车都撞10几米车长的尾部了,还提让右原则也是有点可笑。
: 另外双方都不存在超速的话,明显大车早就进入了路口,并没有抢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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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必须要有很强的可执行性和正确的导向性
尽量简单的让司机做出让行判断和决策
而不是判断不出来自己应不应该让,或者加速可能就不用让了
【 在 wei507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交规导向和目的是让驾驶者在进入路口前就明确让行关系,避免碰撞,而不是事后去定责。看碰撞位置、看进入路口顺序没法指导驾驶员进入路口前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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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他必须可执行
这条甚至在公平之上
你说的先进路口,先拐弯,快过去了,
有的时候交警没有能力判断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 在 q0558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转弯,你直行,我在路口等了两辆车,然后趁着你还有一段路我抓紧时间转弯,之后你过来,撞了我的屁股。
: 我先进的路口,我先转弯的,我快要完成了,你还要撞我的屁股,关键是交警还以我转弯不让直行判了我主责,而你只是个次责,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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