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十大小车撞大车
从十大小车撞大车的讨论可以看出,现在对交通法规的简化执行,已经到了扭曲法规本意的程度了。
该事故主要适用道交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二)项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可见,法规对通过三无路口的要求是:停车瞭望,让右。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常规的两辆小车相撞事故中,是否停车瞭望对让右的影响不大,即因为车长有限,双方是否停车瞭望对是否相撞影响不大,主要看有没有让右。结果这一项就被简化执行成了单纯看让右。
具体到十大的事故,因为大车很长,大车在停车瞭望阶段,小车离路口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对于大车而言,小车只要按照法规要求停车瞭望,是不可能和自己相撞的,所以大车通过路口。但小车没有停车瞭望,导致他撞上了本来依法不会撞上的大车。只要小车进入路口时依法停车瞭望,是不可能看不见自己正前面有一辆大车的,而且此时小车已经停车,再起步发生事故就是起步全责。所以事故是由小车没有停车瞭望导致的。各种所谓小车来不及刹车等说法都是源于小车没有停车瞭望。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人在看到让右时会直接认为应该只考虑基本同时到达路口的车辆。然而在实际理解和执行的时候,明显走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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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极端点,路口长度加上大车长度大约得40米,大车行驶较慢2m/s,也就是7km/h左右,通过路口大约20秒。小车即使时速30km,大车进入路口时也在100多米以外,根本没有办法让行。
小车到路口就应该停车瞭望。
【 在 haoliha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放大点,或者极端点的例子,在无交通标志及灯的路口,东向西行使的轿车撞通过路口的南向北行驶很长的挂车尾部,挂车担责的话,就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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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稀泥还好,知道自己在和稀泥。
就怕有人觉得自己非常懂法,就应该是没有让右,把法规的本意曲解了。
【 在 littlegod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同。但是现实就是比较简单粗暴,看版上的评论就知道了,愿意和稀泥,不愿意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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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进入路口就在大车前面了,因为小车在大车右侧。
想要车头避开车尾扫上,大车就不是这个角度了。
另外,双方都没有超速,想让大车飞速驶来怕是很难。
【 在 wei507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规定是清晰的,但是事故过程都是大家脑补的。你脑补了一个大车合规驾驶,小车违规的过程,自然能得到你的结论,但是实际过程是这样吗?有没有可能小车观察后先进入路口,大车飞速驶来避让不急,车头避开车尾扫到小车。所以我理解在没有具体过程的情况下,能空口说的只让右原则,涉及具体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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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路口无法造成扫尾。
我发这个贴的意思就是:一律按让右是不对的,是对法规的曲解。
【 在 wei507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不能仅仅靠示意图去理解分析过程,可能性太多了,小车进入路口看到大车鸣笛驶来,停在路口也可能,示意图也表示不了角度这种细节信息。大车按照50进路口理论上足够吓退小车刹车了。当然这些也是脑补,没有任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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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12米长,两条路又都是没有中心线的路。想要大车呼啸而过,小车慢一点又撞上车尾,需要满足两点:
1.大车在通过路口时的平均速度是小车的10倍左右。
2.小车在自身速度很慢的情况下毅然决然的往大车身上撞。
至于变道,以前只看压线,现在也改了。有条件了,就要利用起来,而不是抱守残缺。
【 在 muma007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的事情,只适合于简单、看触发条件处理,否则一定是找关系,必然乱象繁生
: 比如LZ说的,今后就要看谁停车没有?那只能看谁先停车,谁就有优先权;但是停车这个条件就一般无法判断
: 上面那个情况,一般大货车根本不会停车观察,可能呼啸而过;小客车速度慢一点,但是又撞上了大货车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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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已经让行了。
小车自己没有停车,导致他实际上比预计的要快。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小车未停车了望划分责任,这也是个大车主要责任小车次要责任的事故,大车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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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在路口处停车瞭望吗?如果需要,那就是我起步全责。
允许一辆停着的车看到前方有车还起步过去把他撞上才是奇怪。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左拐弯你直行,我看到你觉得你离路口还远,先停了一下然后磨磨唧唧在你面前左转弯,屁股堵在你直行的路线上,和你车头蹭了。
: 你觉得是你直行车没停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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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停车瞭望是法定义务,和让右是同一项规定。而不是什么来得及来不及刹车。
【 在 wei507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您这个场景下,所说的大车已经让行了,是指大车认为小车正常匀速开过来撞不上,还是指小车看到大车,看到后小车刹车能刹得住,就算让行?看表述是后者?
: 能否推导出让行规则不重要,只要对方看见我并且来得及刹车,让行责任就是对方的。
: 另外,最终责任认定不等于让行规则,可能会考虑很多因素。这里只讨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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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小车有停车瞭望的法定义务,那大车只要保证小车正常停车瞭望后继续行驶不会受到大车干扰就已经尽到了让行义务。至于小车没有停车瞭望导致事故,那是小车的责任。
【 在 wei507166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人质疑双方瞭望的法定义务,讨论问题要聚焦,我们是在聚焦对于让行是怎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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