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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zszqzzzf (炼狱天使——反者道之动),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Re: 明天,江西闹市区把婴儿头撞掉的廖某即将受审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Apr 15 10:09:01 2025), 站内
交通肇事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交通肇事罪主张:廖某宇及其辩护律师认为,事故系情绪失控引发,主观上无直接杀人
故意,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该罪名要求行为人存在过失心态,量刑通常为3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
检方指控依据:检方指出廖某宇存在三项关键行为:蓄意加速至129km/h(限速40km/h)
,超速3倍以上;在居民区等高风险路段实施危险驾驶;对女友劝阻未予理会,放任危害
结果发生。这些行为符合《刑法》第114/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即“放任对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的威胁”。
从结果看,廖某行为导致 3人死亡,且事后无悔改。只有让他也死,才公平。
【 在 TonyLe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肇事罪,最高就7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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