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理的交通灯设置真是胡闹
有实际案例不代表是正常的
【 在 iwannab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咋理解的,现在讨论的是双方向直行左拐绿灯同时亮的场景是否正常,我认为是正常的
: ,这时候执行就是圆饼灯的功效,明白吧。
: 前面有人举了实际中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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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设置是不符合国标的:
4.3.1 在设置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的通行权不应冲突
【 在 iwannab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些路口可能就只有箭头灯,没有圆饼灯,为了提升通行效率,可能把双箭头灯都打开,
: 替代圆饼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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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2.192.76.*
同向亮箭头和圆饼灯也是会产生误解的,尤其是现在现实中也存在双向都亮的情况,看不到对向信号灯的情况下不大敢放心地左转才是正常的思维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向左转和直行放行时亮左箭头灯的做法,倒是不至于对司机造成什么误解,左箭头和对面的直行一起亮绿灯的做法才是问题。
: 另外,道路交通信号灯并不能有效区分“无保护左转”还是“有保护左转”也是个问题。有的路口的放行相位是先放A方向的直行+左转,再放行B方向的直行+左转,这种放行方式应该给司机以“本方向是有保护左转”的信号,但是在现行国标信号下并不能有效地区分有保护或无保护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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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应该是相反吧
左转看到箭头灯绿可以放心大胆地走才是提高效率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考虑到司机已经形成的习惯,贸然改变左箭头点亮绿灯的含义,也会造成认知混乱。但是让司机知道左箭头亮的时候对面直行有没有和自己冲突,对于提升交通效率和安全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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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从全国范围来说毕竟还是极少数
只能说并不是所有地方都能严格地按国标进行设置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状是很多地方把无保护左转的放行信号也用方向指示信号灯表示,而且这种情况在新国标生效以前也是很常见的。
: 也就是说,大量司机已经形成的习惯认知是左转看到箭头绿,不一定可以放心大胆走,也可能需要等着对面直行走完找空当再转。这样左转车流效率就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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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明白主贴吧,至少我在美国10年没见过左转箭头灯和直行圆饼灯同时亮的设置
允许直行加左转同时的倒是有很多,但是有圆饼灯就够了
【 在 raywill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才是国际接轨呀!加拿大,美国都是这样的,很多道路都是绿灯直行加左转。有直行车辆时左转车辆进入道路中间待转,直至直行车辆走完。如果一直没走完,则在变黄灯后迅速从待转区域完成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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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loudlight FROM 1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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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能胡搅蛮缠,本来大家争论的是信号灯能不能设置成左转灯和直行灯同时绿
国标很明确:左转箭头灯绿的时候,直行灯就不能设成绿的,行人信号灯也不能是绿的
这个和交规有矛盾吗?国标是规定怎么设置信号灯,是配合交规的,你不是要让行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吗?我设置成这个时候其它方向没有放行的,有问题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驴唇不对马嘴。第四十七条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经过斑马线应减速,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左转车不经过斑马线么?只要左转绿灯,就不需要承担遵守这条的法律义务么?
: 你强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需要让行情况,没有规定不在第七款条件下不需要让直行。即便直说让直行的义务,参见道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 这里没有说存在方向灯指示信号灯除外,被放行的直行车辆是前提,不然就是对方闯红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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