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路边停车,收到提示信息请马上驶离,一共不超过2分钟,仍被记录
那你停车的时间呢? 不会只停了2分钟吧
【 在 pTq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定是两分钟,拍的照片里显示的时间,跟收到短信时间就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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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9.107.*
应该是你停的时间为准吧。 如果就2分钟可以说是临停一下。 停一小时被罚有什么可冤的?
【 在 pTq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到底是几分钟啊,不应该是收到短信为准吗?停了一个小时之后才发信息,这不是提示是挖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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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9.107.*
法律上并没有这个流程。 给短信提醒也不过是所谓人性化执法的措施,并不是必选项。
【 在 pTq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冤不冤的问题,是流程逻辑问题
: 如果停了一个小时,直接记录就行,没必须发信息提示
: 停了一个小时,才发信息让及时驶离,也应该从发信息开始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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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9.107.*
你说得对。 谁都想被法律网开一面,但不可能人人的要求都能得到满足
【 在 pTq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性执法是情份,不人性执法是本份
: 但有关部门既然选择了人性执法,是不是应该统一一下,而不是对A地区人性,对B地区不人性
: 也不是工作人员心情好了就人性,心情不好就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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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