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看,这才是人行化考虑,虽然对眼前这个事故中的人来说是无情
法律的英语是law。物理定律的英语也叫law
看过很多视频,比如有个人站在一个平衡车代步,本来沿着路边行,到了人行横道路上突然左拐过马路,头也不向左边转一下瞄一眼路况,就敢直接过,丝毫不顾有机动车正在行驶。她以为人人都是舒马赫,人人都是驾驶高手,说刹停就立刻刹停?刹车距离几乎为零。怎么可能!?
这样的人多得很
在路上,不管是开车,还是非机动车的行人,一是明白自己要干嘛,二是知道你周边的交通参与者要干嘛,三是最重要的,要让别人知道你要干嘛
【 在 zhangd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上海的案子,仅仅是从冷冰冰的法律层面上出发的。我感觉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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