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去年5月行人闯灯撞倒超速快递小哥,小哥被越野车压死的案子判了
你忘了上次那个骑公路车的小孩被骑行队伍绊倒 倒地时头越过中线 刚好被对向驶过的汽车碾压的事件了吗?司机被判刑。这个就是机动车避不开的事故。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任何一起案子是,机动车完全没法避免的情况下,被判了有责的么?、
: 看你们一堆人义愤填膺的,感觉这种案子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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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行遭碾压身亡”案,司机涉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司机在未开通的公路上你不提了?
: 而且这个案子,司机没有被判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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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路段也没有明确的禁止机动车行驶的标志,所以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都是随便走的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啥?你想说啥直接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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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不是关注路段如何,而是 即使司机依靠自身能力无可避免,或者其实应该无责的情况下被判刑,骑自行车那一方则没有被要求承担一丁点责任。你说是未开放道路,但也没说是步行道或绿道,专供骑行啊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就不争论了好吧
: 我只是想说,事发的地段并非一个正常公路,所以拿个案例来证明本楼讨论的问题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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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叫没有投入使用(纳入交道管理),不叫禁行路段或者非机路段
你说是未开放道路,但也没说是步行道或绿道,专供骑行啊
事实上,把这个当作园区内部道路出的事故一样判定就可以,情况很类似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生事故不关心路段如何,你的驾照咋考的?
: 机动车在高速路上撞人和在非机动车道撞人,能一个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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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路段行驶并这不叫违章啊,你找个违章条例来看看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路咋回事当年争论很多了,不必要说了。
: 我只是想说,拿这个事故来讨论本楼的问题有点不合适 。
: 本楼问题的前提就是机动车没有任何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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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和你的院子里的路不一样,和园区内部路也不一样,这虽然未投入使用,但是是标准的路面规划而且已经成形,有画出机动车道,非机车道,虚线实线黄线等等,自行车队不在非机道上骑,而是跑到路中间的机动车道部分,而且特别靠着中线骑,本身就问题很大。
【 在 gxdmm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提这个事了,那条路没开通,相当于大家都在院子里,有骑行的有开车的,谁的危害大,谁应该12分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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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例的争议其实是被碾压一方本身也存在很大问题,比如这家长带着年龄小的小孩骑了成人公路车,还和成人在一队骑行,注意力、能力、体力甚至身高腿长的条件都不足,才导致自己容易被绊倒。而且那条路就是有很多机动车在开行,组织骑行的人仍然带着队伍在靠着中线的地方骑行,仿佛在自家院子里骑一样。
但是出了事情所有的责任全部落在司机一方了。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是这么个逻辑
: 只要你承担着高度注意义务,因为疏忽大意而导致了事故,导致他人死亡,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
: 但是社会交通又是经济发展的必要组成,不能过于苛责司机导致大家都不敢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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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罚上自行车一方可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问题是这里并不是过错相抵以后自行车一方过错多于司机一方的逻辑,而是哪怕过错是自行车9、汽车1的比例,只要汽车的过错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就入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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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得看律师能力
司机一家,个人信息早就被扒了了底朝天
骑行一方这么多人, 人均几万的碳车,
小孩父亲发过上千条微博和抖音,一夜之间把微博抖音清理干净,
任何信息都没透露出来,
已经说明了一切问题。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孩骑车摔倒这个事要不要给家长一个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责,我觉得还得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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