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MeiYou9网友准确的转发了关于紧急避险的定义
一人死换多人活课本上都歌颂叫英雄…
怎么到这儿就变成了必须死了…
【 在 haniba 的大作中提到: 】
: 紧急避险要看是否用较小损失避免较大损失,是否无其他可行避险方案
: 不是你说怕自身权益受到损失就可以无限使用避险来推卸责任致使他人和公众较大的同类利益受到损失
: 之前有极端案例。郑州暴雨灾害那次,下雨发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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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这是从哪儿看出来的?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不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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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题了吧,lz在分享紧急避险的定义,也就是强调利益小的要让路利益大的,我仅就这点来说,不是冰雹这一个例子,对于您说的冰雹砸车,我认为只是财产损失。如果是生命损失;那我觉得那些被堵的司机也不会坐在车里坐以待毙拍视频和骂街,而不是跑到桥下躲避被砸死
【 在 netherland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把完全不相关的事情都扯到一起
: 下冰雹,上千辆车都在路上被砸,你自己躲桥底下
: 这不是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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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回lz在说紧急避险,不局限于这个冰雹事件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啊?这次并没有人被冰雹砸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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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引申一下,两个瘦一些的人把一个已经在躲避的大胖子拉出来,两个人没死,大胖子死了,算不算紧急避险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冰雹可能会砸死人,而天桥下已经挤满人的,一个都挤不进去了
: 后来的人为了不被砸死,凭借自己力气大,硬是把天桥下的一个人拽出去了
: 他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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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关键在于“可能”
如果外面已经有人因此而死或者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才能算
如果只是根据自己的推测,不能算
不过这确实涉及到人性和各体了,要不然当年铁道部退休领导也不能开着沃尔沃最安全的车淹死在旱河路…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认为算紧急避险,活下来两个肯定比只活下来一个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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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学法的,我个人不太同意,因为自己无法判断这个问题太模糊了,很难与故意杀人区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紧急避险的结果都只能是可能,不存在确定的事情
: 无法确定你没有采取这个动作会产生的后果
: 所以判断是否紧急避险一般只看自己是否因此减小了伤害,没法判断是否对别人增加了伤害
: 比如上面一换一的例子,现在只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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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回复你懂,我不是学法的确实也不懂…认真求教一下我自己琢磨的这2个例子
比如船翻了,一个人有救生衣,另外俩没救生衣的游过去把这个人KO抢到了救生衣,这俩人算故意杀人还是无责任算紧急避险
还有如果是一个人有救生衣,一个没有;没有的KO掉有的,抢到救生衣,有责任没有?还是算紧急避险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懂个p,两条人命在法律上并不会比一条更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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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解释,经你提醒我去搜了一下,看来lz本身的分享就不准确,也把我搜到的贴出来吧,确实如你所说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是所谓分享内容毫无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提及什么利益大小,这本身也是不符合逻辑的,避免代替当事人做主观价值判断,是司法实践惯例,怎么可能有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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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多谢
不过对我最难的就是,这些条例都太high level了,不能立即解决现实问题,当然,如果真写的那么详细好像律师法官也可以失业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民法典182条。即便紧急避险并不失当,也有可能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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