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下,车多缓行,没有什么让行标志,就是从匝道上来后,走一段后会有没路,一定要合并到左边道去。
目前咨询了交警:交警说你如果要来处理,对视频车一般偏向于次责或同等。当时对方司机说没碰到,因为在高速上,堵车加上有事就赶紧下高速走了。实际后来发现有划痕。
对方货拉拉的小货车(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始交警电话时,车主说说不在那个路段),主要是车斗划到了。
那是不是最好就算了?即使人家承担30%也什么意思。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案事实认定不同不是法理不同。交警交裁不一定规范,这个常有。
: 不过顶楼所画的事故接触处,是右侧车辆并入左侧道路,不是在道路减少处,这个既不是辅路让主路情况(其实没道交法有这个让行规则,北京交规有,且绝大部分设置了让行标志),也不是道路减少缓行排队时交替通行情况,是并线情况。法理应该清楚。有不解可能是没搞清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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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2206122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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