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立法时已经考虑到了,大家就不要法盲了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 在 NiuSongF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端午小长假第一天,公案布交通管里焗微信公众号发布一起典型案例
: 近日,福建福州。凌晨1时47分许,交警开展酒驾夜查时,一辆小车意图强行闯卡,遂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
: 而驾驶人赖某为逃避检查,竟从后备箱拿出一瓶白酒准备当场喝下以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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