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认为开到限速就不用给后车让路的
以自我为中心,超越法律苛求他人的还有啥脸说什么自私?他人完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关你p事,他人自由怎么就成了让着你了?有你这么颠倒黑白倒打一耙的混蛋逻辑么?
【 在 deepye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 看看, 你就是路上最典型那种, 自私自利的那种司机, 你从来不会考虑整体的交通路况, 永远以自我为中心, 所有的人都应该让着你. 是, 你没有触犯法律, 你只是没有公德心而已.
: 这就好比路口单边四车道, 中间两个是直行, 右边是直行加右转, 中间两个直行排队比较长, 你绝对是拐到右边车道拍第一个等红灯那个人, 后边堵了一长串右转车辆. 说你违反交规了吗? 没有你只是自己想占点便宜, 你没考虑别人, 我这么说对吧?
: 我也跑步, 也参加过半马, 我知道在长跑比赛中,如果有人跑得慢,应该给跑得快的人让路。让路是一种体育精神的表现,也是保证比赛公平和安全的方式。让路可以避免慢跑者成为快跑者的障碍,也为快跑者创造更好的比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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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问题,同向即有两条以上车道的情况下我囯从无所谓左侧超车规则。毫无常识的法盲YY毫无意义。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妄想我国从来没有左侧超车规则,你妄想里啥都有,呵呵
: 185楼|lvarez|2025-06-11 14:23:41|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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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承认自己是在多车道道路上只要超车就远光近光乱闪鸣笛的奇葩,说的是找车时就,跟什么超车次数毫无关系,你一贯的文盲本质暴露无遗。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到底对多车道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超车次数有没有概念啊?你到底想象了一个什么样的超车频率,才会觉得超车的时候按法律规定闪灯鸣笛是奇葩行为啊?很好奇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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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不敢贴全,是因为怕自己抽自己脸疼吧?或者你这文盲认为你打灯闪远光光鸣笛了就已经完成超车过程了么?可怜。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啊,你能妄想法律没有规定超车的时候要闪灯鸣笛吗?哦,你的妄想里面是没有的。你的妄想里面多车道是不存在超车行为的,哈哈哈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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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发明规则,超越法律强加他人的强盗逻辑,还好意思说什么公德,说什么自私?土匪都比他们要脸。
【 在 MachvPicchv 的大作中提到: 】
: nonono,是你说所有人都该让着你的,我一直说的是自己超速自己想办法超车,我自己也是一直这么做的,有空间的情况下我都是自己超车,从来不会让别人让我。
: 直行加右转那个你还真说错了,我不能说我没那么干过,但我绝对很少那么干。
: 跑步那个你简直扯淡,你后面长眼睛了还是你扭着头跑啊,你知道你后面有人比你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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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人品,超越法律苛责强加其他社会成员的人品?跟你一样,那是骂人好么?跟强盗逻辑一样,还没这么低底线。
你自己发明的所谓规则,跟什么公德有啥关系?是你以自我为中心,毫无依据对他人绑架,妥妥的圣母婊xxn做派,谁有义务惯着你自私自利的无理要求?
在限速区间内,何来慢?只要不是手拉手,丝毫不影响你快。而且,顶楼是说来到限速上限的意思,到了限速上限,说什么快慢,难道你要人家违法超速么?你自己捋捋自己逻辑好么?不觉得荒谬可笑么?知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还苛责他人?认为自己有权力以自己的标准要求他人?不是自相矛盾,自己抽自己么?你超越并线就是影响通行效率了,人家必须并走让你,就不是增加并线次数,影响通行效率了?只有你这这种秉持强盗逻辑,苛责他人的才是垃圾,绝大部分人哪有这么不要脸?你才是又一次以自我中心,侮辱大众。整天苛责他人的,老觉得其他社会成员合法自由影响了自己的,才是觉得涉荟对不起自己,怨天尤人不适应现代人类涉荟的卢瑟,具有反社会人格的可怜虫。
【 在 deepye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 认知不一样啊, 从你的回答就能看出你的人品
: 法律是最低要求, 再往上, 还有规则, 公德心, 同理心等很多方面, 就像你的认知, “小汽车依法可以--限速区间内--选择在任何车道行驶。”, 是, 你在左边慢慢开, 现在的交通法是管不了你, 你很骄傲, 你捍卫了自己的权利, 但是你却降低了整体的通行效率, 别人都绕过你, 你在车里洋洋得意, 是, 别人不能苛求你, 别人都是垃圾, 但你是什么呢? 从你这句描述, 就能看出你真的不是一个合格, 成熟的驾驶员
: “你于法无据的要求,没任何人有义务配合”, 这句话就能看出, 你根本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你不懂得在真实世界中与人方便就是自己方便的道理, 自己觉得自己很正义, 好像这个社会老是和你作对, 很愤怒, 自己混的也很失败, 当然哈, 也不是说你流落街头, 无家可归那种, 但是基本也就是底层晃荡吧, 因为你的格局太小了, 看事情只能看到眼前的那一点点, 始终为了自己那点点利益而奔波, 没有看到一个大的世界, 真的, 挺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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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早已废止无效的条款也救不了你啊,该条例无超车道设置条款,并无超车设置在左侧内容,保证超车道不被占用的规定也和法定超车规则无关。同向即有两条以上车道的情况下,无左侧超车规则。自行检索该条例生效期间所有交通事故纠纷判例,无任何认定多车道不执行左侧超车规则违章的判决。你所谓多车道也有左侧超车规则,完全是在造谣。多车道上不管过去还是现在,跟你似的只要超车就会乱闪远光鸣笛的比精神病比例都低不止一个数量级,大家都违法么?你比精神病奇葩多了……哈哈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来,继续打滚,再说一次我国从来没有多车道左侧超车的规则,超车道不是设置在路左侧。
: 《xxxx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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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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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屡屡造谣胡扯被打脸,打滚的样子真欢乐,哈哈。在多车道道路上只要超车就远光近光乱闪鸣笛的奇葩,这个你自己承认的标签就够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车版出了名的不要脸,有闲情就调侃他几句,没时间当是路边一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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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说不是老人变坏是坏人老了……
【 在 deepye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事, 我心态好, 退休在家, 好容易碰见一说话的, 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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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你再怎么文盲,能胡扯仅说了打灯闪光鸣笛要求,就完成了超车规则制定么?该法条后面内容多贴一个字都不敢?丢人现眼。你随便YY,只要不敢否认你自认自己是在多车道道路上只要超车就远光近光乱闪鸣笛的奇葩就好。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条贴不贴全也不影响这一条不带任何前提条件要求你超车就要闪灯鸣笛。你是不是看不到这一条那个句号,不知道句号表示这是独立完整的要求啊?
: 另外你是真不知道闪灯鸣笛是起什么作用的啊,谁告诉你闪灯鸣笛要持续整个超车过程的啊?哦,对不起,我忘了你20万公里都是在自行车上度过的,对机动车驾驶不是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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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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