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警方通报摩旅被民警驾私家车逼停
你没看仔细吧,都说了,移交高速交通执法大队继续处理,是后面的人扣留证件等等事情,跟他已经毫无关系。
非工作期间仍然需要履职这是他这项职业规定的。
很多省市摩托车可以在高速路行驶,你要举例,另外其他省市可以,不代表这个省市也可以。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通报没说扣留证件了,因为扣了肯定违法,所以就咬死说没扣,至于拿来一下不是又还了么?最后还给你就不算扣了。通报的谎话还不止这个,比如通报说返岗,就是说在去执勤的路上,似乎还可以说能执法,毕竟在出任务。可惜,电话反馈事主的时候,自己说漏了,承认了是下班回家。
: 截停行为违法道交法,当然你可以说发条有紧急驚务的豁免,但在很多省市摩托车可以在高速路行驶,这个行为非说紧急危险,那是把全国人民当傻子。
: 至于你说除了这个除了那个,还有啥违法之类的话,您不觉得是笑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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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说你们就属于那种拿着放大镜盯过程,却从不去认真考虑实际结果的一类人。特别爱追求所谓的程序正义。
【 在 stock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名交警的做法显然很危险,随意在高速上截停车辆跨车道停车不摆放标志,后面来辆车就能把他和摩托收了。只用一句不规范就轻飘飘带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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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为啥就不能拦车?谁规定了?谁定义了这是危险行为了?全凭你一张嘴吗?
跨实线逼停就是危险行为了?反而比高速上开摩托更危险?你也不看看人家是怎样逼停的?
你说的这一大通,都没有着眼于执法人员到底是为了道路安全而执法,还是就是为了想管管人。如果是前者,就算是有些不规范的问题,又能是多大的问题呢?难道这个执法目的有错吗?这不就是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众多省市区都可以摩托车上高速,这个行为是正常平常的,不能以必然发生不测来为前提。怎么能同高速拦车,跨实线停止逼停在高速上比危险?
: 执法违法,危险错误方式任性执法,到你嘴里就是要人民忍受么?至于什么一心只为执法,那更要明白珐治的原则是以人苠为中心,不存在人民唾弃的抽象的法益,如果有,仁苠可以授权立珐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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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谁说执法者执法的时候是犯法状态的?我说的就是正常执法,你犯法的人就得受着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胡扯,执珐者首先不能犯法,不要找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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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你能找出超过6个不?而相反明文规定摩托不能上高速的就有海南省,这还有啥说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多个省市区摩托可以上高速,怎么能以一定出事为前提?根本蛮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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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执法者的当然是另一批执法者,而不是不执法,不管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执法者不能违法,更是天经地义,谁去管执法者?管管管执法者……?还有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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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证明是采用危险的方法执法了?你有证据证明吗?净在这胡嘞嘞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申请了么?是道交法规定的紧急情况么?采用错误危险方法执珐,还洗什么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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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依法禁止摩托上高速的呢?怎么就不危险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摩托车依法可以上高速。怎么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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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ewzzdx FROM 114.24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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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那句话,你拿放大镜看过程,那就没有正常执法的。目的才重要,过程并非那么重要。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管着这叫正常执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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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ewzzdx FROM 114.24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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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
执行紧急公务
如追捕犯罪嫌疑人、处置突发交通事故等,且需出示执法证件或明确标识警车。
安全操作规范
警示措施:开启警灯、鸣警笛,并在安全距离内引导车辆至应急车道或服务区,不得直接在行车道逼停。
避免危险:若车辆拒绝停车,通常采取跟随监控或设置检查站等方式,避免追逐竞驶引发事故。
在此事例中,虽然不是警车,没有警灯,但是仍然采用的是鸣笛+喊话等措施引导车辆停靠至应急车道了,又有那点算是危险行为了呢?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交珐规定的。认这个属于紧急供务情况,是侮辱荃摑仁民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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