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呢,你写这一大堆,又与本帖的内容有什么关系呢?你把什么电动车拉进来,关行人什么事?本帖说的是一种现象,汽车致死事故基本上不可能被判定为过失杀人,更不用说故意杀人了。但用脚趾头想应该也知道,用车杀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 在 icome 的大作中提到: 】
: 1000个司机有一个失误没看到大摇大摆的人,所以大摇大摆的人被撞的概率千分之一
: 但是如果不是大摇大摆之人,失误没注意到车辆的概率也是千分之一
: 所以平时注意观察但难免疏忽同时又遇到失误司机的概率百万分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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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runcin FROM 114.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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