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试试,复议的人多了交管部门会听取意见修改不合理的交通标志的
【 在 imxx (imxx) 的大作中提到: 】
: 住一个大院内,早上出门右转送老婆去医院。晚上收到通知扣了我一分和一百块钱。说我在大院门外面的马路上某路灯杆违反了禁令标识。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早上7点到8点半和下午4点到6点禁止小汽车驶过那条路。我在这地方住了十几年了,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个禁令标牌,不知道啥时候树立的。而且设置这个禁令标牌相当于在早高峰和晚上下班期间堵住了大院门里面的车右转出行,是大面积影响。既然大面积影响设立标识至少要向受影响的居民宣传一下吧?而且既然在路灯杆上挂上这么个禁令牌,就应该在大院门外面挂一个禁止右行的标志牌。在门口不挂禁止右行标牌而在右转后中间一个路灯杆上挂这么个标志牌和陷阱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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