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悲惨啊!山东又一个酒驾肇事案致8死4伤
个人观点:1酒驾醉驾判定标准应当适度改改,参考美国那个判定标准更为合理,因为不同的人身体条件和耐酒程度大相径庭,一刀切很不合理。
2、酒驾的处罚也应当适度改,没造成后果的,处罚要比现行处罚减轻,造成后果的,处罚要比现行加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出发啊要比现行大幅加重。
核心思路就是把酒驾醉驾由危险犯改为实质上的实害犯,同时把酒驾醉驾(造成后果的)定为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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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 在 feiyiy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助长侥幸心理而已
: 喝酒开车的,有几个不认为自己是海量+车神?
: 按你这么改
: ...................
我说的是全世界(至少是欧美主流国家)通行的酒醉驾判定和处罚原则,你要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什么中国特色,那就是你对。
目前酒驾处罚,打击面过大,乃至出现蛋黄派、荔枝这种荒唐事。然而处罚力度不够,明明罪行严重,不过坐几年牢,其实酒醉驾造成严重事故,从社会危害性上可以和贩毒并论,但是打击处罚力度却远小于贩毒。
其实这就是思路的不同,究竟应该选择普遍处罚但罚得轻(现状),还是精准处罚但罚得重。(我的主张)。当然,也可以选择普遍处罚且罚得重,那就把酒醉驾完全等同于贩毒来对待了。
另外多说一句,我滴酒不沾,也不是学法律的,倒是考了个法考证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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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feiyiyi 的大作中提到: 】
: 果然是学了法律
: 我认为学了法律的人中,确实有不是神经病的
无论学没学法律,都有有很多人不是神经病,玩这个逻辑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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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轻罪的处罚并不体现在量刑是拘役半年还是拘役一个月上面,而是体现在那些附加伤害上,比如子女就业受歧视,自己因为有刑事案底而一辈子就业受歧视等等
这种“连坐”明显和现代刑法理念相违背,暗地做也就算了,拿出来大张旗鼓的说就不对了。而且在当前低生育率的大背景下,真这么搞,只能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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