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安全带了吗?
【 在 Jaime00Ja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母亡一月余未认定责任 肇事司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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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广东省纪委监委、广州市纪委监委举报天河交警大队领导和有关人员徇私枉法、故意拖延的职务违法和严重官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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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广东省纪委监委、广州市纪委监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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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的终身教授史晓霞,祖籍河南,万般无奈之下,不得已发帖向您们向举报天河交警大队领导和有关人员徇私枉法、故意拖延的职务违法和严重官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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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初,我应暨南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院邀请,作为主讲人之一,赴广州参加微观计量经济学研究组为期一周的课程。因幼子尚在哺乳期,我决定随身携带,并从北京搬来年迈父母同来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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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凌晨12点半,我与父母、我9个月大的婴儿、以及2岁的侄儿一行乘机抵达白云机场,乘坐暨南大学安排的接机车辆(司机何满滔,粤A8E63Q)前往酒店。凌晨1点半左右,我们所乘车辆抵达珠江路附近黄埔大道隧道口时,司机因超速,并疲劳打盹,操作失误致使汽车突然失控,车头左斜,撞上左侧石柱,左前轮被瞬间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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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发生时,我因受到撞击和惊吓,一度神志不清,失去了关于事故及此前此后数小时的全部记忆,至今未完全恢复。而坐在司机正后方的母亲,头部受到严重撞击,顿时血流如注,昏迷不醒。车内其他人也受到不同程度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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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司机清醒过来后拨打了120报告。第一辆救护车赶到后,把母亲,我和我孩子送往第十二人民医院;12月10日上午9点,母亲停止了呼吸,抢救无效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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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下午,父亲和我前往天河区交警大队做笔录(案件号904-110304332),被告知事故认定书最长需要一个半月。而在此期间,我们了解到,肇事司机当天即已放出,一直未被刑事拘留。当被问及为何司机没有抓起来,交警回答说,是因为司机是本地人,跑不掉。我们无法理解为何本地人就可以逃避法律的责任,这是否违背法律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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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1月11日,事故已经过去超过一个多月,车检报告在几经催促之后终于在去年12月30日出来。然而车检报告都出来12天了,责任事故认定书仍然没有出来。另一方面,逍遥法外的肇事司机正在紧锣密鼓地卖房逃债。我方因为事故认定书尚未出来,对此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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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我们向天河交警问起此事,警官均摆出严重官僚主义的架子,爱理不理、冷言冷语把我们打发回来。而当我们在交警大队看到肇事司机与负责警官交谈时,二人用我们听不懂的本地话相谈甚欢,隐约听到有故意拖延到办理期限的最后一天之意。我们深感痛心,天河交警漠视群众利益,涉嫌收受肇事司机贿赂,因之前交警拖延了十几天才办理我母亲尸检事,我们有过催促,天河交警大队领导和有关人员遂产生打击报复和软对抗心理,故意拖延时间,让我们旷日持久等待而又无可奈何,让我们死者家属再次遭受‘’二次伤害‘’。我们也深深担心,即便事故认定书出来,被做了工作的交警会以年关将近为由不及时启动拘留程序移交公安,允许肇事司机大摇大摆在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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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常年身在美国,但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祖国的发展,总希望能为她尽一份微薄之力。因此这次受到暨南大学的邀请,我虽然有幼子需要照顾,仍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并尽全力安排使此行成功。没想到,刚到广州就遭此横祸。虽说祸从天降不由人,此事发生之后,广州天河交警大队的徇私枉法、故意拖延的职务违法与严重官僚主义让我阵阵心寒。我的许多中外朋友得知此事后,都为我打抱不平,都对广州天河交警涉嫌职务违法和严重官僚主义的不作为乱作为提出强烈质疑。很多人建议我把事件报给中国和美国的媒体,以公开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我顾忌到这样做会为祖国抹黑,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没有采纳这种建议。但是随着事件处理时间的无限期拉长,我实在万般无奈,不禁想,也许媒体曝光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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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求一个公正和快一点的处理结果,难道就那么难吗?听说纪检监察部门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求援于贵部门,恳请督办广州天河交警尽快出事故认定书,尽快将司机拘留移交公安,还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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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bs.tianya.cn/m/post-law-825792-1.shtml?from=group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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