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并不是就没有做错。无责是从交规进行判断。
错误与否,并不完全是以交规作为准则。应该以避免事故和损失作为准则。
这个事故里,即使慢车无责,实际上他也有观察不仔细的问题。另外过路口应该在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而不是慢悠悠地过。我认为慢车司机当时注意力也并不集中。
当然这个事情里,现在我倾向于政府部门更应负主责。因为缺少必要的交通指示。按正常情况,小路上应该设置让行标志,大路应设置红绿灯。现在什么都没有(从百度地图看)。这还是紧挨着交警队的地方。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撞车的全责,被撞的无责,既然无责,你告诉我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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