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或者不让并线的自由在自己,有路权,就是不让对方别车,也没多大点事,现行司法框架下没毛病。
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适合,这次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押上身家性命,赌对方不敢强行并线。赌注太大,收益太小,是一件极不划算的事情。
如果是小车对小车,我100%认同,我自己也经常这么关门堵鸡贼加塞的,不过,要是加塞的是个大货渣土车闷罐车之类,我也100%认怂让对方走,无他,小命是自己的。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路权,还不能加速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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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yNewLife FROM 117.2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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