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要看各国的法律规定
中国法律要求司机起步前先观察,起步的时候两个小孩在车旁边乱走,没有任何遮挡物,司机视野开阔,小孩从一开始就在视野里,把小孩撞死了,你觉得应该没责任???
【 在 lucisferre (lucisferr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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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在停车场走的快,没有管后面3岁走的慢的孩子。孩子被倒车司机撞死,空空停车场,没有鬼探头,没有车阻隔视线,纯粹是车辆盲区。 结果是妈妈被诉伤害儿童重罪,司机没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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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共场合,孩子加上监护人就应该和其他大人受到相同的规则约束。 做不到的就是监护人的责任,孩子是可怜的,可别人也没有义务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买单。 所以最应该判刑的是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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