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车pit和在前边故意别车,性质都是故意制造事故,危害性也半斤八两
这是你自己的观点 你认为已经是对的了 那还讨论什么呢?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司机危险并线,没有任何处罚,反而得了一大笔赔偿,这样的社会示范效应让人心冷。危险并线的社会危害程度不亚于故意别车,而且往往是问题的源头,应该严判。
: 另外,何某确实该判,无论如何故意制造事故都必须判。不少人在跟帖里说何某不应该躲过女司机后到前边去别车,而应该直接撞上去。故意撞车pit和在前边故意别车,性质都是故意制造事故,危害性也半斤八两,都应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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