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就别讲什么契约论了,法律就是一种契约关系,中国是法治社会吗?
【 在 ChemE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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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车牌也是政府和群众的一种契约关系,存量车牌,当初建立契约时,是包括上路权、转让权、更新权的。从2010年摇号开始,政府已经单方面剥夺了转让权,现在有部分人还要被剥夺更新权,当然还有,所有人都被剥夺了部分的上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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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其实构成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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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修改契约,也要契约双方协商,不能找没车的人进行听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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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量车牌可以去听证,是个博弈关系,就是政府说发一种不可更新车牌出来,数量增加了,问没车的人想不想要,想要的话,就要接受不可更新这个契约,不接受就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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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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