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这困惑。昌平区城管委说还不能缴费,即使缴费也是需要在工作日去现场缴费。上面大哥说的 《行政强制法》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这个好用吗?
比 去年年底,北京新修订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规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相比旧规,加大了对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一车辆在一个自然月内,欠费5次含以下或欠费金额在200元及以内的,也要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比这个意见的效力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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