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点,人被锁车里并不必然导致死亡,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有可能致死,属于极端案
例,从我的角度看并不属于可以很容易推理出来常理上必然想到的常识(当然我知道会
有人跳出来说是常识),和我买了桶汽油放在街上正常人都会意识到失火风险是完全不
同的概念。
我举的例子的意思是,不要事后诸葛亮,不要因为事后产生的某种后果,就进行错误的
归因, 如果按照错误的推理逻辑, 这个世界上只要发生了不良后果的事情,没有一件
事情是不能赖上个责任人的。
这就是XX思维算了不扣帽子了。
【 在 squirrelchen ()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路上,除非不上路,否则是不可能预见到也不可能做到小孩后面撞到的危险,无责是显然。但车停后不锁可能带来小孩危险是可以预见的,也很容易避免(锁上即可),有责更合理。
: 主要问题还是在于院子算不算私人区域,能不能减少车主责任,甚至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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