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事主那是车主负责,但现在能找到事主。
事主家人目前追则的并不是车主的锁坏,而是车主没锁门,但现行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行车或停车时必须锁门。
另外你说的“民事赔偿责任不一定要违法,只需要损害发生,且是你或者你的物品造成的就可以了”存疑,例如走路装上电线杆,照你这样说是不是可以向市政部门索赔?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车门坏了没锁,造成了别人损害,当然要担责
: 假设你车门坏了锁不上,有熊孩子把车门拉开了,造成其他非机动车或摩托车开门杀,你车主连带责任跑不了,如果找不到熊孩子,那你就等着全责吧
: 民事赔偿责任不一定要违法,只需要损害发生,且是你或者你的物品造成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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